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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少商:突出以“实绩”选拔使用优秀干部

2014-07-21 16:11:16 来源:科技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赵乐际在全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总结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以好作风把各方面优秀年轻干部教育培养好、选拔使用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人民日报2014-7-16)

  用什么人是风向标。“贤不肖不杂,则英杰至;是非不乱,则国家治”。可以说,用人导向,不仅关系到干部个人前途和成长进步,更关系到整个作风生态和强国兴国大业。

  习近平同志曾强调,干部选拔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切实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实绩突出”是习主席“16字要求”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党中央在干部选拔中重实绩、重贡献的鲜明态度,更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用人导向。

  实绩是干部德才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的集中反映,是评判干部的基本依据。坚持实践标准,把握实绩依据,才能选出实干之人,彰显实干导向,营造实干之风;提拔任用干部重实绩,才能不让真心干事的人吃亏,不让投机取巧的人得利。如何选出有“实绩”,埋头实干的好干部?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显性实绩与隐性实绩相结合。既要考察看得见摸得着的“显性实绩”,也要把那些默默耕耘,踏实做好基础性工作领导干部的“隐性实绩”考核出来,记在功劳簿上,这样才能对领导干部的绩效作出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的评价,才能有效遏制干部追求“面子工程”、“路边工程”的虚假实绩的现象。二是历史基础与现实努力相结合。要联系本地的历史基础,联系干部的现实努力程度,对不同的基础条件采用不同的评判标准,从而提高考核的准确度,防止挫伤在艰苦环境下工作干部的积极性。三是个人贡献与集体成果相结合。要注意区分领导班子集体的成绩和个人的成绩,既不能把集体的成绩认定在某一个领导干部的头上,也不能平均分摊到领导班子每个人身上,要根据不同职位、不同分工和所起的作用实事求是地分解,使实绩认定更加科学。

  王彦生同志说过:“选人用人是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用好一个人,会激励一大片;选错一个人,会挫伤一群人。我们肩头有万千责任啊!”要用好一大批干部,“激励一大片”,就必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切实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的用人观,让广大干部自觉埋头苦干实干,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动实践中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