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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小黎:让“灰色收入”无处藏身

2017-03-17 09:19:05 来源:3月15日《新京报》

让“灰色收入”无处藏身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令狐安建议,修改我国《公务员法》,将实行国家公务人员家庭财产公示写入该法。凡经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的国家公务人员候选人选,都应在选举前公示家庭财产。(3月15日《新京报》)
    世界各国都把反腐当作重任在抓,并相继出来了公务员财产公示法,英国自1695年出现了第一部反腐法案—《腐败行为法案》,我国积极吸取国外反腐的经验成果,在反腐的历程中积极探索,在1994年把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列入计划,然而,20多年都去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财产公示相关法规并未成型,为滋生腐败创造了条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的了反腐的进程,实在让人不得不重视起来。
    在大会上,令狐安同志对于修改公务员法,有着一系列的思考,从立法的意义、范围、以及程序都有着成熟的想法,此建议深得民心,此前,一些国家已出台了公务员财产公示法,该法的实施也产生了积极效果,对预防腐败作用明显,这是自下而上有群众有效监督公务员财产情况的有效途径之一,一旦法律开始实施,对公务员有这警示作用,让他们想腐败而不该腐败。
    时常,各网络途径曝光公务员贪污腐败为题,这让群众对公务员的好感度降低,公务员是清廉的象征,不应该是财富的聚集者,当下财产问题是公务员最为敏感的“隐私”,公务员最怕自身财产的公开,一旦亮出家底,不符合公务员的收入,这对以后的仕途必然会有严重的消极影响,所以,倘若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入法,相信,一些公务员会会变得“老老实实”的。
    在中央大力反腐的背景下,虽然公务员财产制度入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建议会得到最高权力机关的重视,让更多的官员能更加严于律己,把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新的台阶。(文/谭小黎)

 

新闻源: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7-03/15/content_674459.htm?div=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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