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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浪财经报道,近日,广西高院发布的一起案件判决。
杨令坤(化名)在柳州一家机械公司任职近10年后,跳槽去了该公司的竞争对手处,老东家发现杨令坤违规用U盘拷走了公司包括全套各类实验操作规程等文件共292份。
据了解,公司和杨令坤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专有资料均应保密。杨令坤自知理亏,按照老东家的要求销毁了拷贝的全部文件。老东家仍不放心,将杨令坤诉至法院,请求该院确认杨令坤侵害了公司的商业秘密;判令杨令坤立即停止侵害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万元。
柳州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杨令坤不得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机械公司的商业秘密,并赔偿机械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