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必须书面签订吗
劳动合同必须书面签订。找法网提醒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故意未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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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社会保险约定;
8.不要签空白合同;
9.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地址怎么填?
1.工作地点就是平时上班地;
2.出差地点只要在岗位职责中明确就可以;
3.如果是外派还是需要明确具体地点的。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同时它也是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的内容之一。劳动合同法将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地点调整,也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旦在劳动合同中确定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便无权单方随意调整工作地点,调整工作地点需要事先与劳动者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工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