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院起诉找不到人的,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先尝试联系借款人,如果借款人无法联系,就会立案并公告。公告期间,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撤回公告。如果债务人在公告期满后仍未联系债权人或者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会进行判决或裁定,追缴债务,并在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其失信记录,对其施加相应的信用惩戒措施。
二、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找法网提醒您,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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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找法网提醒您,起诉状主要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外加附项。
1.首部
包括标题、当事人(包括代理人、代表人)身份情况、案由等。
2.正文
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3.尾部
在正文下面,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体的年月日。如是律师或他人代书,应写明代写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4.附项
应具体说明起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